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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知识
老年病康复原则是什么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各方面功能都会出现衰老和下降,或多或少会存在某些功能障碍,如平衡性差、记忆力下降、肢体灵活性下降,试听能力下降等。
另外,老年人还是各种疾病的高发人群,如老年痴呆症、中风、骨折、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在经过临床或手术治疗度过疾病急性期后,老年患者往往长期处于功能障碍或失能状态,活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明显下降。
老年人常见的功能障碍或失能状态为肢体功能障碍和认知功能障碍,如吞咽障碍、认知障碍、心肺功能疾病、平衡能力下降、试听功能退化等老年退化性疾病。因此,老年患者在治疗或术后出现的功能障碍应得到更大的重视。
由于老年病除了有所患疾病本身的特点以外还有其自身的特点,故康复治疗应该遵循以下原则。早期干预。从发病初就与疾病治疗同步进行,并贯彻始终。如脑卒中偏瘫或昏迷时,第一天就应注意做预防性康复,将瘫痪肢体放置在良好的功能位置(良姿位),以避免关节挛缩和影响康复后的功能。尽早进行康复训练。病情稳定后,尽早开始被动和主动运动,循序渐进,逐步提高训练强度,不断增加活动量,以求早日康复或达到生活自理,减少残疾。重视心理康复。老年人患重病如偏瘫、癌症之后,往往容易产生悲观消极情绪,影响其主动配合康复。此时应注意心理疏导,消除其悲观心理,帮助其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使其主动配合康复医疗。康复工具的配备对丧失日常生活能力者,如偏瘫、截瘫不能完全康复者,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远期康复目标及方案,配备必要的自助器具如矫形器、拐杖、轮椅等,争取使其能部分生活自理。做好家庭康复医疗。指导家属配合老年患者做好家庭康复医疗。老年病致残后(如老年痴呆、偏瘫等)主要的康复场所是在家里,因此,家属必须掌握一些康复医疗的常识。多方位介入。
康复医学是一门涉及人体生理、病理、心理、电子、机械等多种科学的的综合学科。患者应在专业康复医生的指导下开始康复训练,按照康复程序进行,以免出现误治。制定合适的目标。老年患者康复的目标不要定得太高,要切合实际。制定的目标因人而异,并循序渐进进行康复训练。一般要求尽可能多地恢复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争取全部或部分生活自理,即为理想目标。若病情加重,体力不支,就应适可而止,绝对不要勉强。掌握康复训练适应证。原则上凡有明确的残疾或慢性功能障碍者,均适于康复医疗。
老年人功能障碍的一大特点就是疾病与功能障碍相互关联、相互作用,这给老年人的功能恢复带来更大的困难。当多种慢性疾病共存时,如脑卒中与骨关节病并存,卒中后的偏瘫与骨关节疾病带来的屈伸障碍会给肢体功能恢复带来更大的难度。
此外,治疗时药物的不良反应也可造成或加重老年人功能障碍,如抗抑郁药可能引起帕金森综合征,催眠类药物可能造成的摔倒、骨折等意外。
因此,对于疾病急性期后出现功能障碍的患者,急需康复治疗的介入。
对老年人出现的功能障碍进行预防、医疗、功能训练或补偿、调节和适应性处理。这就是老年康复的内容。因康复可以延缓患者功能障碍的出现,保持较好的生活质量,因此老年康复被称为老年人的“减龄秘籍”。
治病的同时应进行康复治疗
同样是骨折手术治疗后,年轻人可以通过自己较好的恢复能力,得到不错的治疗效果和功能恢复。而老年人由于存在老年退化性问题,在疼痛、麻醉后往往会出现轻度的认知功能障碍、术后轻度抑郁等,这些心理障碍会导致老年患者进食差,只敢静卧休息不敢下床活动。久而久之,一个简单的骨折手术后,患者从骨折患者变成了“瘫痪患者”,长期卧床,越卧越下不了床。
在发达国家,康复的观念深入人心,疾病后的康复受到很高的重视。现代康复提倡“康复要从患病后第一天就介入”,因为患病必然使患者的活动量下降,出现肢体无力、萎缩等活动障碍大多与之相随。
因此,康复治疗的第一原则是早期介入。我们必须摒弃传统的“先出现症状再康复”或“先临床治疗再康复治疗”的错误观念。早期的康复治疗和训练不仅能促进患者功能的保持和恢复,还能有效预防各种临床治疗后的并发症和合并症,如血栓、肺炎、压疮、营养不良、关节挛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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