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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如何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国家卫健委答封面新闻
来源:封面新闻 作者:封面新闻记者 张馨心
11月27日,国家卫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有关情况。医政司司长焦雅辉在回答封面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要通过落实接诊医师首诊负责制、要求医疗机构设立转诊中心等方式,为患者看病就医提供更大便利。
国家卫健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图片来源:国家卫健委网站
如何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焦雅辉表示,一是接诊医师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在看病过程中,接诊医师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及本医疗机构诊疗能力水平,综合判断患者需不需要转诊。如果需要转诊,由接诊的医师联系医疗机构负责转诊的部门,可以设立独立的转诊中心,也可以指定相关的部门,负责协助患者转诊到医疗机构内其他科室,或进行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
二是要求医疗机构设立转诊中心,为经过医生评估后确实有转诊需要的患者提供转诊服务。对于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要帮助联系,而不是让患者自己联系。目前基本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都开展了预约诊疗服务,帮助做好包括预约挂号、预约专科检查检验项目等预约服务。
三是双向转诊和跨区域的转诊。如果专科诊疗需求突出或综合诊疗能力要求较高的患者需要转诊服务,医疗机构转诊中心要优先选择医联体内的上级医院转诊,如果超出医联体上级医院诊疗能力、专科需求,也要联系相应的专科医院提供转诊服务。
她表示,目前在许多城市,上级医院会为下级医疗机构预留相应的门诊号源、住院床位,要求上级医院建立转诊患者优先就诊的制度。
她还表示,对于向下转诊,即过了疾病急性期需要康复、恢复期治疗的患者,也由上级医院的转诊中心通过医联体把患者下转到相应的医疗机构。同时,上级医院也要通过远程医疗,或派专人支援等方式来提供连续的诊疗服务。
点击数:62   录入时间:2024-11-28   【打印此页】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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