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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发布医疗器械消费警示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医疗器械消费警示称,目前,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生产经营医疗器械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的企业还应当进行网络销售备案,通过自建网站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为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广东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
1、如需医疗器械,可到持有合法证照的企业选购,并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建议在医生或专业人士指导下购买使用,防止因误用损害健康。
2、查看产品包装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或备案凭证编号、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并妥善保存购买凭证。所购医疗器械的相关信息可以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nmpa.gov.cn)“数据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3、注意了解产品适用范围、产品禁忌,不要听信商家的夸大宣传,谨防上当受骗;谨慎参加医疗器械免费体验活动,如有疾病请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以免延误病情。
4、如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点击数:5573   录入时间:2019-1-22   【打印此页】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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